学校以“以生命为本”为核心,以“发现、唤醒、培育生命”为己任,以“生命的成熟,生命的自由”为教育追求,以“会生活,体验生活的快乐;会学习,领悟生命真谛;会创造,彰显生命价值”的合格公民为培养目标。
学法、守法、依法执教
发布于2014-12-15
来源翡翠实验学校
作者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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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2日,翡翠实验学校邀请在读博士、留美访问学者范微律师为全体教师进行《职业道德、法律责任与教育心理学》的培训。范律师从学校和教育的典型案例入手,给老师们抛出了问题,引人思考,接着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解读,老师们颇受启发。
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,从宪法、教师法、民法、刑法、妇女权益保障法、未成年人保护法做了较为详细的剖析,归纳了教师职业容易引发的法律纠纷,提出了教师应当怎样避免法律责任,从反问句的慎用、肯定语气和否定语气的选择、正强化和负强化的选择、副词的选择……给出了教育沟通的正确方法。
最后范律师给出结语:
1. 为人师表,吾日三省吾身。
2. 知法守法,避免违法不自知。
3. 将规则变为习惯,轻松面对而非如履薄冰。
4. 开心做人,才能开心育人。
通过此次培训,老师们的法律意识、法律素养和沟通技巧又上了一个新台阶,推动了学校依法执教工作的深入开展。